黑龙江省2022年完成营造林122.6万亩******
中新网哈尔滨1月18日电 (记者 姜辉)18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黑龙江省完成营造林122.6万亩,完成村庄绿化5.7万亩,落实森林抚育456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2.2万亩,完成退化湿地修复1.6万亩,培育各类苗木8.7亿株,义务植树1716万株。
2022年,黑龙江省林下产业总产值实现814亿元,全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31个,面积达3120万亩。5家单位首批入选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单位。伊春森工签约了黑龙江省首例林业碳汇交易协议。全行业大力开展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认定毁林种参问题图斑4156块、8219公顷,共办理行政案件560件,移交刑事案件861件。
2023年,黑龙江省将完成营造林100万亩。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坚持以制度约束全社会共同遵守保护林草资源的行为,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向森林要食物。通过项目支持不断加固、加密、加长产业链条,扶强龙头企业,引导带动各类森林食物原产品增量。同时建立黑龙江省森林食物标准化生产体系并逐步规范各类森林食物生产环境,确保产品生态品质。积极培育龙江森林食品的“九珍十八品”地域品牌,如东宁木耳、桦南紫苏、伊春黑猪、饶河黑蜂等,通过品牌引领不断提升龙江森林食品市场影响力。(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